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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区户籍居民,新一年度申报开始!事关社保!办理方式→



南海区户籍居民参加

2022年度基本医疗保险通告


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6〕60号),从2017年起整合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和门诊医保三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并按自然年度征收基本医疗保险费。现就我区户籍居民参加2022年度(1月至12月)基本医疗保险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时间

截至2021年11月12日止

二、办理地点

户籍所在地社区行政服务中心(或社区公共服务中心)。

三、办理事项

(一)已参加2021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就业居民,按规定纳入2022年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自动续保,无需重新申报参保。

(二)村(居)代收代缴参保缴费申报或家庭户参保人员本年度内户籍地发生增减变动,请于11月12日前办理。
  
★村(居)代收代缴:以家庭户为单位,提供户口簿。

★家庭户缴费模式:家庭户内成员持户口簿办理。尚未登记或变更扣费银行账户的,还需提供户内任一成员的银行账户(存折或借记卡或佛山市社会保障卡)、申请人第二代身份证等复印件。其中,缴费银行须为税务部门指定的如下银行:农行佛山分行、工行佛山分行、中行佛山分行、建行佛山分行、交通银行、华夏银行、广发佛山分行、广州市商业银行、顺德农商行、佛山农商行、南海农商行、中国邮政储蓄、中信银行、东莞银行、华兴银行。

四、缴费标准

目前尚未收到2022年度居民医保缴费标准相关文件,请留意后续通告。

五、注意事项

(一)已登记缴费银行账户的家庭户参保人,请于2021年11月21日前存足金额以备税务部门扣缴。参保人须按时足额缴交基本医疗保险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参保权利。

(二)如遇政策调整,请以调整后的政策规定为准。更多详情请关注“佛山社保”微信公众号。

佛山市南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南海区税务局
2021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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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佛山市南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南海区税务局、南海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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